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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场上, 飞雨游刃有余,很快收服了士兵!

奕王要处理军务,无忧没事干,有点无聊,就坐在书桌前默写兵法,将来留给飞雨也许还能用上。

奕王回了几封信函,抬头看无忧,不知那小东西在干什么,不声不响的,他还以为她会无聊。

奕王笑笑,继续手头的事。

两个时辰过去了,到了午饭时间,无忧竟然还坐在那里,奕王好奇的走过去,看看她究竟在干什么,那么聚精会神的。

这一看,倒是把奕王惊得目瞪口呆!

她写的竟然是兵法!奕王首先想到的是,她到底是不是女人?那有女人对兵法感兴趣的,男人都没几个吧!

无忧还在奋笔疾书,她下笔毫不迟疑,显然对用兵之道极为熟悉,奕王越看越是震惊,这本书要是写出来,那绝对是无价之宝,比他王府里所有的兵书都精妙!

无忧一边回忆一边抄写,毛笔字好看是好看,就是写久了手腕疼,感觉写了半天才写了两篇。这本兵法共十三篇,八十多计。她得写多久?

手腕疼,脖子疼,腰也疼!她以前从没一口气写这么多字,真是感觉哪哪都疼啊!

无忧扭扭脖子,竟然看到奕王站在身后,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写的字。

无忧站起来,问:“王爷,已经忙完了吗?”

奕王不答反问:“这兵法是你写的?”

“怎么可能,我可没这么厉害!”

奕王:“无忧公子何必谦虚!”

无忧:“真不是我,我只是默出来而已,还有十一篇呢,我手痛不想写了。”

奕王一听,能把一部兵书默下来,也太了不得了,兵书都比较晦涩难懂,一般人能看完就不错了。

“你口述,我来写”

这下无忧狂喜,壮丁自己送上门来,有人代笔,不用她出力,那多好啊!她毫不犹豫的答应,立马将笔递给奕王,生怕他反悔。

奕王将笔放下,这傻姑娘连饭都不吃了,他拉起无忧的手边走边给她揉手腕。“先吃饭。”

他的力道掌握得很好,不轻不重的,捏得无忧舒服极了,她打消了拒绝的念头,反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他都不介意,自己又何必计较,太拘谨了反而显得自己不够男人。

想通以后,无忧希望他再帮自己揉揉肩膀,因为肩膀也很酸,额,要是斯奥在就好了。

小厮去厨房端饭,奕王将无忧按到椅子上坐着,竟然真的给无忧按起了肩膀。

无忧:“ …… ”

莫非这厮会读心术!不过他对自己这么好干嘛?于他来说,自己只是一个异国公子,有何可图的?

奇怪啊!

小厮把饭菜摆好,他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一天忙得团团转,哪像暗卫闲的,不是在树上就是在屋顶,有那么多时间胡思乱想,不过嘛,如果暗卫再跳下来说王爷疯了,他还是会坚决反对的,他认为王爷一定是把无忧公子当儿子看,才对他好的,这么漂亮的儿子,大点有什么关系?王爷生不出来,还不许他想想吗?谁不想有个玉雪聪明的儿子?不过别人还是算了,就算有,也养不起,这无忧公子,养尊处优,嘴刁得很,这样的儿子也只有王爷才供得起!

午饭后,院子里凉风习习,奕王继续给她捏手腕按肩膀,无忧舒服得真想睡过去,她昨天晚上没睡好,整晚都在做梦,上午又写了几千个毛笔字,不困才怪!

看着无忧毫无防备的睡着了,奕王心想,习惯可真是个好东西,这姑娘现在不但不抗拒他的靠近,还对他习惯成自然了!

奕王将无忧抱到床上,他一张一张的翻看无忧写的兵法,一行行小楷,整整齐齐的,娟秀中透着灵气,端正又不沉闷,字里行间都是智慧。

真是一个宝藏女孩!他得看好了,无忧这么单纯,要是对别人也这么毫不设防的可不行!

无忧睡了一个时辰就醒了,奕王还在看她先前写的兵法,有这么好看吗?她不知道奕王是一边看一边将他以往战场上的经历联系起来,所以越看越是着迷。

无忧将纸铺好,毛笔递给奕王,

“王爷,你还写不写了?”

“写!” 当然要写。

“那就开始吧!”

奕王的字跟他的人一样俊美无双!写得又快又好,无忧想着这人还真是妖孽,健康人都没法活得像他这样,什么事都能干得好!可惜了,天妒英才啊!

无忧念着,

兵者,诡道也,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天时地利人和,不战而屈人之兵。

以正合,以奇胜,出其所必趋也。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

清亮的嗓音,听在奕王耳里是字字珠玑。他好像不知疲倦似的,一刻不停的写着,写完三篇,无忧停下来,不念了。

奕王仰头看她,“怎么了?”

无忧,“我累了,明天再念!”

奕王放下笔,“好!依你。”

语气中有微不可察的宠溺。

奕王一点都不觉得累,他放下笔,站起来,感觉浑身舒泰!

无忧拐着弯的体贴,让他欣喜若狂,差点没忍住冲过去拥抱她!

奕王按捺住自己的冲动,对无忧他得像兵法里说的那样,循序渐进,慢慢渗透,切忌急功近利!

“走,骑马去!”

奕王将墙上挂着的弓箭拿下来。

无忧看看外边的天色,晚霞漫天,已经傍晚了。

“会不会有点晚?”

“不会,刚刚好!”奕王吹了一声口哨,他的坐骑就得得的跑了过来,

烆奕的马名唤金骓,一直散放在军营的附近,时刻等待他的召唤,这是一匹上过战场的大宛良马,因它日行千里,出汗呈现血色又被人们俗称为汗血宝马。

单是那一身淡金的毛色,便是在**裸的炫耀它土豪的身份!这是世上最珍贵的马种,它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有力,耐力强,速度快!一匹纯种的汗血宝马在现代可值百万美金,关键是数量稀少求而不得!

无忧以前陪同父王出访中亚国家时曾经见过一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在马群中显得特别英姿勃发,无忧一眼看中,羡慕不已。

真是日思夜想能有一匹属于自己的汗血宝马啊!可惜那是人家的国宝,概不外卖,两国外交也尚未达到赠送国宝的规格,无忧只好无奈地与良驹失之交臂。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无忧都念念不忘,斯奥还取笑她对枣红马是一见钟情误终生!

没想到在这又看见了汗血宝马的身影,无忧激动地想要上前抚摸一下,谁知那马躁动的甩了一下尾巴,脖子一扬,马首一偏,一幅生人勿近的样子。跟它主人以前一个德行!无忧收回手,表示本公子还不稀罕呢!

烆奕靠近马身,轻轻顺着它的鬃毛在它耳边悄悄说:“以后她就是你的女主人了,不可无礼!”说完还警告地拍了拍马头。

金骓瞪着一双铜铃大眼斜了无忧一眼,打了个大大的响鼻。

奕王豪迈的大笑。

这人心可真大,无忧想,他都患病了,还那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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