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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朵小朋友,谢谢你的包子,我吃饱了。”

张有志嘴里还塞着一个包子,蹲在地上含糊不清的对眼前的小姑娘说道。

小女孩站着和他蹲着几乎是一样高。

“真的嘛?”朵朵眨了眨大眼睛,显然还是不太信。

“真饱了。”张有志拍着肚子向她保证。

“我现在不饿了,就是有一点渴。”

“喔喔。”朵朵用她那并不发达的脑袋瓜子,想了片刻,认真的点了点头。

“这饭也不能白嫖。”张有志叹了口气。

看见小女孩已经跑远之后,他就自顾自走进了包子店里。

“您好,要包子还是要馄饨,本店还有粥和菜夹饼,在这吃还是带走呀?”听见有顾客上门,屋里的女人头也不抬的就向外招呼着。

“嗯…姐,你闺女送了我十二个包子,我过来结下账。”

包子店内油屋的门帘拉开,女人一脸懵逼的看了看自己的蒸笼屉。

已经空了两笼!

“哎呀这孩子。”女人哭笑不得,随后打量了一下张有志。

“大兄弟,你这脸是怎么回事?几天没洗衣服了,咋那么埋汰呢?”

“太忙了。”张有志面不改色。

“那行,我给你做碗汤吧,就当是送你的,包子8块钱你给5块本钱就行,这可是强买强卖的生意。”女人开了个玩笑,又搓了搓手进了屋内。

张有志拉出了一个凳子就坐在了店里。

店很小,碗很大。

汤是紫菜蛋花汤,墙上贴价格是4块钱一碗。

张有志喝的很满足,这是他自从流浪后真正吃饱了一顿。

然而这会儿那个被称为朵朵的小女孩却回来了。

她手里抱着一大桶矿泉水。

看着店内的张有志,还有佯装生气的妈妈,朵朵大惊失色的指着张有志开口。

“你你你,不是说吃饱了吗?怎么还吃呀。”

然后又往前走了两步,抱着水举给了张有志。

“朵朵,你哪来的水?”女人没好气的开口了。

朵朵一缩脖子:“去爷爷的面馆偷的。”

好嘛,这一家子还是一个产业链,就是出了个小内鬼。

“哎没事没事,别凶孩子。我都买了,钱放桌子上了啊。”张有志把一张红钞放在桌子上,压在碗下面,抱着那桶水准备出门,又回过头来对着小女孩开口。

“朵朵,真的谢谢你了,我吃饱了喔。”

“嘿嘿嘿。”小女孩听见有人夸她呲着个乳牙站在原地傻乐。

“唉,你这孩子。”见张有志走远之后女人把碗收拾了一下,又看着那张百元大钞懵了一下

太久没见到纸币了,以至于她反应了半天才发现纸币面额有问题,急忙冲出屋门,却发现刚刚的顾客早就消失不见了。

生命倒计时。

五天。

这一天的晚上,张有志是在露天家具城里过的,在一个大棚的下面,用被子把自己裹了起来,勉强对付了一晚上。

因为身份证被自己作死剪了的原因,他到现在根本就没法入住宾馆。

张有志在电话亭给二号打了个电话,询问自己身体为什么还能保持正常运转。

2号那边的答复是镇痛药的副作用,其药理是镇痛药切断了他的部分痛觉神经,并释放了一些刺激性的激素。

然后因为他吃的太勤了,所以导致这个镇痛药的药性出现了一点变化,压榨他的身体潜力的同时也使得他的身体没有被病灶扩散影响。

但相应的预计在离世的24小时之前他要经历更多的痛苦。

张有志对这个解释很满意,起码这说明自己在死前不会丧失行动力了。

流浪的等死挺好,但今天却发生了一个意外。

一场抢劫案。

一个拿刀的瘦高个正在追一个矮胖子。

若只是抢劫案还好说,毕竟张有志只需要躲起来就可以了。

他也没手机,也没力气,只能干看着,连报警都做不到。

凌晨三点,寂静的家具厂,两个人你追我赶,张有志抱着自己的小被子一脸懵逼的坐起来看着眼前的场景。

然后吸引了二人的注意力。

拿刀的瘦子对着他威胁道:“别多管闲事。”

矮胖子看见他仿佛看见救命稻草,跟个球似的弹过来躲在了张有志的身后。

张有志更懵逼了。

瘦子:“你他妈滚开!别伤及无辜,老子只要你的包。”

胖子听见他的话眼珠滴溜溜一转,反手挟持了张有志。

胖子:“你把刀放下了,否则我就杀了他。”

虚弱状态的张有志干脆心一横,直接摆烂闭上了眼睛,死就死吧,不差这两天。

很好,事情变得复杂了。

但瘦子显然很慌,他是真怕这个无辜的路人受到伤害。以至于这个“抢劫犯”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瘦子拿着刀大喝:“我特么报警了!”

这一句话把张有志给吓醒了,他比挟持自己的胖子还激动:“别报警。”

……

三个人戴着手铐,拷在暖气片上。

老杨是这片的老刑警了,他现在的脾气显然很不好,也是,凌晨三点被迫起床抓回来三个诡异的“抢劫案”案犯。

搁谁身上心情都不好。

张有志在这审讯中很快明白了

这根本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抢劫案,瘦男人想要要回那个矮胖男人手里的公文包。而根据两个人交代的信息来看,瘦男人跟胖男人都是一个公司的员工,但却分属于不同的股东派系。

公文包中的内容应该是关乎商业机密,谁能掌握这个公文包,谁背后的股东领导就能在公司中独揽大权。

因此上演了抢劫与反抢劫的戏码。

你俩清高,你们了不起。

张有志想骂娘。

千躲万躲还是没躲开,最终还是被官方力量给捉到了。

而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两个傻逼。

拘留一般都是7天起步,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张有志要在警察局出意外了。

张有志苦口婆心跟警察同志解释:“警察同志,我有绝症,活不过几天,放我走吧。”

杨栋林显然是个老条子了,叼着烟是一下都不信他的说辞。毕竟谁家绝症患者那么有精神,甚至干饭都能干两大碗。

主要是张有志还没有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他也不是本地人,手机丢鹤江了,身份证被他剪碎了,癌症报告也被他一把火烧了。

张有志现在浑身上下就只有一张嘴。

因为无法自证身份的原因,他也被迫留在了警察局。

第二天。

另一个警察让他不用着急,说7天后就你联系家属就用家属把你领回去就行。

问题是张有志四天后特么就死了啊,估计尸体都凉了。

七天后领回去骨灰吗?

警察局的伙食很好,张有志吃的很悲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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