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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水不忘挖井人”,一旦于昭湘逮到两只以上兔子时,就会把韩晋叫到老吴的屋里大快朵颐。所以尽管韩晋套到的兔子越来越少,心里却并不是十分后悔。

秋收后,韩晋的空闲越来越多,因为在套兔子这一方面于昭湘比自己还精,所以韩晋一般不去和于昭湘去抢地盘,再说,于昭湘套着兔子经常叫自己去吃。

韩晋决定去后山上夹鸟。

一个晴朗的早上,韩晋刚出门口,就看见于昭湘闲着没事在街上溜达。“怎么样,老二,跟我学夹家臣子去?”凤鸣村人习惯把麻雀一类的小鸟统称“家臣子”,恕笔者愚钝,我既不知道这种称呼的来源,也不知道村人嘴里出来的是不是这三个字。

真是该当不挨饿,天上掉饽饽。于昭湘正闲着没事,而且好几天没有套着兔子了,嘴里正淡出个鸟来,一听这话,一下子来了精神。

“去哪里?”他急忙问。

“前山或者后山。”

在凤鸣村后南北并排着两座岭,南面也就是紧挨着凤鸣村的那道岭高但是面积小,人们称它凤鸣山或者凤头山,离凤鸣山不到五里的北面有一座不高但是面积比凤鸣山大得多的岭,人们习惯称其为凤腹埠或者凤肚岭。在凤腹埠上,大部分土地被人开垦出来种上了各种各样的果树,在埠的西面半山腰还有一个小村庄,村里的人和凤鸣村人有着很深的渊源,几乎可以说就是凤鸣村的附属村。

凤鸣村里的于、孟两大姓自古以来就有一个严格的规定,那就是同姓之间不得结亲。这个规定在最严酷的时候竟然是于、孟两姓之间也不能结亲,其原因就是几百年来于家和孟家辈次通用,形同一姓。

但是,毕竟是村子大了,难免有敢越雷池的人。第一对吃螃蟹的人出现在明崇祯年间,一对孟姓男女因为家住得近,日久生情,最终因为女方怀孕暴露。经过族里的公议,决定把这一对男女用麻袋装着投入龙吟河。投河那天,这一对男女在麻袋里苦苦哀求,以致声音嘶哑,但是丝毫没有打动族长的心,几个壮劳力抬起两个麻袋扔进龙吟河。凄厉的求饶声缠绕在村人心里很长时间,很长时间人们不敢下龙吟河洗澡。

两个人的死并没有止住同姓之间的相互爱慕,同姓相好的层出不穷。到康熙年间,凤鸣村于孟两姓公议决定同姓之间差着辈次结婚一律处死,但是相同辈次的同姓之间结婚可以法外开恩,只需把他们逐出村子即可。

从那以后,越来越多的人被逐出村子。这些被逐出村子的人都对凤鸣村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一步一停地回望着故乡久久不愿意离开。

有一年,一对夫妻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凤鸣村。走过凤鸣山后,这对夫妻终究恋恋不舍家乡,决定去凤腹岭找个地方安家。当时凤腹岭有的是空地,土地虽然贫瘠,然而总比背井离乡强吧?他们两个在凤腹岭的西山腰上找到一片开阔地,用石头、茅草等支起了三间小破屋。在那里,他们繁衍生息,到了民国时期,他们的后代有了一百五十多人,而且有很多类似的夫妻源源不断地向哪里涌去。逐渐,在半山腰竟然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村庄。为了躲避强烈的西风和北风,村里的人齐心合力从山上采出石头在村后和村西筑起高墙,两道墙的中间各开一道大门,分别叫做西大门和北大门。后来,为了躲避越来越多的土匪,他们又在东面和南面修建了高墙,整个村庄看起来就像一个城堡,一般的小股土匪轻易不会招惹他们。一来是这里易守难攻;二来是这个村里的人不外乎于、孟两姓,打起仗来心齐。这个村庄里的人称呼自己的村庄为凤凰屯,本来想叫凤凰寨来着,但是在凤腹岭的东面有一个村庄叫凤凰寨了,他们只好叫凤凰屯,不知道的人经常把这两个村混淆了。凤鸣村人偷着把凤凰屯叫“风流屯”。

凤凰屯里的人几乎没有肥沃的土地可以开垦,他们的土地多是埠上的闲地开垦出来的,里面沙石居多。因地制宜,这些人家很少种植粮食,几乎家家以种果树为主。每当农忙季节,几乎家家有人外出给人打短工来换取粮食,日子虽然苦点,但是村人都为自己所处的村子而自豪。凤凰屯里八成人家有土枪,他们用土枪打兔子、打獾、打大雁等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凤鸣村人习惯叫凤鸣岭为前山、凤腹埠为后山。

“哪个山上家臣子多?”于昭湘问韩晋。

“后山多。”韩晋瞟了一眼于昭湘,接着说,“后山上的臣子多得落在地上看不着半点地面,我在下夹子之前先得用手把满地的家臣子扒拉到一边才能支夹子。”

“那你下什么夹子,直接用手拿就是了。”于昭湘知道韩晋在和自己开玩笑。

韩晋一本正经地说:“你不懂,家臣子这东西,夹的是夹的味儿,拿的是拿的味儿。”

于昭湘可不愿意听韩晋给自己讲笑话,他催促着韩晋快走。韩晋倒是不着急,他一步三停,吊儿郎当地走着,急得于昭湘和他许诺:“抓着家臣子,我叫老吴做给我们吃。”

韩晋这才加快了步伐,他们来到凤腹埠上的一片果园内。韩晋从自己身上的羊皮袋里掏出一个捕老鼠的夹子,把夹子打开了,在夹子的机关上拴上一个小白虫子,然后把整个夹子埋起来,只留下白白的虫子露在外面。埋夹子的土都是用手才挖出来黑乎乎的湿土,和白色的虫子形成鲜明的对比,很容易引起鸟类的注意。

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内,韩晋就下好了所有的二十张夹子。他招呼于昭湘走出果园在外面等着,他掏出烟袋,点上一锅烟,美美地吸了起来。

“老槐,这能行?”于昭湘半信半疑。

“把心放到肚里,别说是家臣子,你嫂子都是我夹来的。”

于昭湘绝对不相信韩晋的话,但是这确实是事实。

九年前,韩晋刚刚十九岁。

季春时节,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头晌,韩晋刚刚收起夹子准备回家。他的身上背着满满一羊皮袋的猎物,手上还提着一个很大的鸟笼子,鸟笼子里装着一只活斑鸠和一只活野鸡。

韩晋喜欢捕一些活的鸟回家观赏,他有这样的本领:死的活的想啥来啥。

韩晋的妻子——黄氏——其时刚满十八岁,正是少女怀春的时候,此时正在果园里挖苦菜,看到了背着口袋、提着鸟笼的韩晋,她一下子被鸟笼子里的野鸡吸引住了。

这是一只雄性野鸡,核桃大小的脑袋上竟然排列着四层不同颜色的羽毛:眼睛以上,一圈白色的羽毛围绕着黑色的头顶;眼睛则被红色的毛羽环绕;眼睛下面又有一圈蓝黑色,还有一圈洁白色的羽毛缠绕着脖子好象给它戴上了一条白纱巾;胸脯是黄黑相杂,翅膀则黄红相兼。所有的羽毛光滑而明亮,五彩斑斓,煞是漂亮!更令人叫绝的是它的体长竟有六十公分,而银灰色的尾巴就占了体长的三分之二!

黄氏直着身子站在一棵盛开着桃花的桃树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韩晋手里鸟笼子里的野鸡,丝毫没有看到韩晋正盯着他看。

脸皮的厚薄一部分是天生,一部分是后天培养的。韩晋虽然是家中的独子,然而他的叔兄弟、堂兄弟很多,他的嫂子和他开玩笑开惯了,所以从小就脸皮厚,等到他二十上下岁的时候,他见了女子就没有一点害羞的感觉了。

黄氏站在桃树后面,粉红色的俊脸与桃花相映成趣,韩晋嘴里禁不住冒出一句:“人面桃花相映红。”

听到韩晋的说话,黄氏知道自己失态了,她朝着韩晋瞅了一眼,口中“呸”了一声,扭头就走。

谁知她似嗔似怒的模样引得韩晋心中一阵荡漾,他跟在黄氏的后面,恬着脸说:“小姑娘,你把这只野鸡拿回家养着吧?”

黄氏脚步似乎顿了一顿,接着又走。然而走出十几步后,她突然回头对韩晋说:“我爹问起来怎么办?”

韩晋乐了,心里说这真是大姑娘要饭死心眼。他忍住笑,紧走几步追上黄氏,把野鸡从笼子里拿出来,双手递到她面前,一本正经地对她说:“就说你捡的。”

从那以后,韩晋有事没事地就往后山跑。而每次到后山,黄氏总是在那里挖野菜。

两个月后,韩家的媒人就到了凤凰寨。黄家和韩家一样都是没落的地主,也算是门当户对,所以黄家爽快地应了。当年冬天,韩晋就把漂亮的黄氏娶到家中。

这是韩晋一直引以自豪的事情,他经常守着很多人吹嘘:“我槐荫侯用小虫子套住了野鸡,又用野鸡套住了媳妇。”

韩晋抽完两袋烟,对着鞋底磕掉烟灰。起身对于昭湘说:“行了。”

于昭湘将信将疑地跟在韩晋的后面收套子。二十个套子套住了大小不一的十二只鸟。大的是斑鸠,小的是三三子鸡。

“再下一次夹子。”于昭湘觉得收获太少。

“人不可太贪。收兵回营。”

在这些事情上,于昭湘学得特别快。第二天他就叫老吴从集上买来了二十张夹子,到星期天,他马上去了凤腹埠。尽管只是收获了几只麻雀,但是他总算又学会了一样技艺。

于广源现在懒得管他,上一次失踪事件使得于广源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小儿子一旦有个好歹,和自己过不去的不光是自己的庶母,就是李氏也会怪罪自己。况且现在自己的两个孙子一天见不到小叔就念叨,两个觅汉和老吴对其更是服服帖帖。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于广源只好自我安慰。

十月里,从河阳县城里传来了徐明侯喜得贵子的消息。于广源本来想叫于昭湘去贺喜,但是他思虑很久没有这样做,——这样的儿子是领不出门来的。要是自己的大儿子或者是二儿子,他会很放心地叫他们两个人去。

徐家多少年来对于家有恩,为了体现自己的诚心,于广源亲自出马为徐明侯的儿子庆满月。

那天,为了表现自己一家对徐家的感恩之心,于广源天不明就起身,半头晌就到了徐府。徐明侯亲自把他接进府内,敬茶敬烟,招待非常殷勤。

徐明侯问起于昭湘的情况,于广源把自己儿子所做的几件“大事”对徐明侯大略说了说,一边说,一边唉声叹气。

但是他的一席话让徐明侯颇感兴趣,谈话过程中徐明侯不住地微笑,有一次还出声地大笑起来。“看来令郎绝非凡品啊!”徐明侯感叹道。

“两只放火眼,一片杀人心。”于广源苦笑着评价自己的小儿子。

徐明侯安慰于广源说:“令郎做事虽然出格,但是绝对不是无中生有,依我看他就是千里驹,让他做农活这不是让千里马去拉盐车吗?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所以他的饮食也不可以常人视之。”

徐明侯的话半是安慰安慰于广源,半是出自内心的想法。

“世道将乱,令郎或许是应劫而生。”徐明侯最后对广源说。他的这句话让于广源觉得隐隐有些不安。“看来世道要变了,连徐明侯都这样说,那一定是真事了。”于广源心里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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